嘉兴市南湖区人民法院开庭时人证和物证都证明我家的房屋调换协议书是伪造的,鉴定申请书交给李法官我也多次要求李法官请有权威的部门来做鉴定,法官怎么都不同意请有权威的部门来做鉴定。

  俞治平《户主去世了,俞治平是她儿子》在法庭上说《这份调换协议书由浙江省嘉兴市嘉诚房屋拆迁办出示的》调换协议书没有签过也没有见过,当时还写了证明《1》2007年10月2日的调换协议书是伪造的。《2》2007年10月2日,房屋还没有继承。《3》2007年10月10日我家的家庭成员才对遗产进行分割的,等内容。2007年10月2日的拆迁安置房的协议被卖掉了是不可能的。南湖区人民法院李红平法官说不采用,我也多次要求李法官请有权威的部门来做鉴定,法官怎么都不同意请有权威的部门来做鉴定。就判我败诉!

  时隔大约两年2009年上半年我去拆迁办查询我家的房屋情况《查询的房屋就是李法官审判2007年10月2日的拆迁安置房被卖掉的这3套》,我家的300多平米的房屋共三套房子,居然还有一套写着我去世的婆婆名字。还有两套被更名为我不认识的人,这些人不是我家的直系亲属,我家人也不认识他们。拆迁办的工作人员说我家的房屋早就没有了,为什么还有一套写着我去世的婆婆名字?拆迁办即当官,又当商的角色,老百姓能不倒霉吗?

  嘉兴拆迁办至今也不能给出一个说法,这件事情已经让我深恶痛绝! 警察都给我做过笔录也不给我解决, 就 这个问题我到处投诉至今没有得到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