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社评:不为任何舆论所左右
  从热点案件审判看中国司法走向(新观察)
  李天一部分的摘要
  本报记者 徐隽 2013年11月13日05:17 来源:人民日报
  李某某案、冀中星案、龚爱爱案、杨达才案……一个多月来,备受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在社会上掀起了一股司法热,也给人们提供了一个个观察中国司法审判的窗口。
  10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近日出台的《关于切实践行司法为民 大力加强公正司法 不断提高司法公信力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为实现公正司法规划“路线图”。
  通过分析热点案件的审判和《意见》,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司法审判的未来走向逐渐清晰——
  司法公开 微博庭审直播渐成常态
  根据今年7月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布暂行办法》,除法律有特殊规定的以外,最高法生效裁判文书将全部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予以公布,第一批裁判文书7月已集中公布。在最高法的带动下,地方各级法院也纷纷通过网络公开裁判文书。
  独立审判 排除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
  9月26日,李某某强奸案在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一审宣判。这起案件从案发到一审,始终是舆论关注的焦点。新闻记者持长枪短炮守在法院门前,捕捉案件审判的每一个细节;网络上,“事发经过揭秘”、“案件真相”等微博、帖子不断翻新;要求严惩的声音和要求全面公开案情的声音不绝于耳。司法审判处于360度的聚光灯下,置身于舆论的漩涡之中。
  “这起案件,涉及未成年人犯罪,依据刑事诉讼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不能公开涉案未成年被告人的信息;强奸案件还涉及个人隐私,依据法律,受害人信息和案件详情也不能公开。法院应该顶住舆论要求全面公开的压力。”首都师范大学教授席小华说。
  一审宣判后,审理此案的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召开新闻通报会,就案件审理情况向媒体进行了通报。海淀法院审委会委员范君说:“因本案涉及未成年被告人身份信息保护、犯罪记录封存,法院对宣判工作采取了必要的保护措施。同时,为保证宣判公开,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京法网事’对案件宣判情况进行了微博播报。”
  “在舆论如此的压力下,法院经受住了考验,做到了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为任何舆论所左右。”席小华如此评价。
  除了舆论,法院审判还可能面临来自各方更加隐蔽的干扰。“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是宪法的一项原则。法院要坚决抵制各种形式的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坚决排除权力、金钱、人情、关系等一切法外因素的干扰。”最高法研究室主任胡云腾说。
  对此,《意见》提出,不断健全保障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的制度机制,坚决维护宪法法律的尊严和权威。各级法院的院长、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庭长和副庭长,要坚决支持合议庭和独任庭依法公正审理案件,上级法院要坚决支持下级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
  《 人民日报 》( 2013年11月13日 17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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