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论泰兴法院丁院长“从恶如崩”
一、包庇法官孙玉成、刘凌制造虚假诉讼。泰兴法院2014年4月28日《答复》说,孙玉成、刘凌虚构一次性补贴法律关系判决是“系根据原被告所在系统省分行苏农银办(2005)532号文件规定”,事实上承认:1、“一次性补贴”属于农行家务事——非劳动争议事项,法官孙玉成、刘凌擅权介入、私自办案; 2、“一次性补贴”没有经过立案庭受理、立案程序,突破民诉法119、123条关于诉讼受理、立案制度笼子;3、孙玉成、刘凌抗命不遵最高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解释(二)》第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制订的内部规章制度与集体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不一致,劳动者请求优先适用合同约定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泰兴法院既然承认我举报孙玉成、刘凌违法违纪属实,应当零容忍、举一反三、严肃处理。但是,丁院长包庇不处、把泰兴法院水很深很黑的腐败暴露了出来。
二、不敢回应举报的八个问题——腐败者必然无能、做贼的往往心虚。《答复》谎称:“做了大量的法律释明工作”,用一大堆与举报无关的陈芝麻烂谷子欺骗上级领导,逃避责任、无担当。
三、包庇伪造笔录法官刘凌、冯军。《答复》对举报伪造笔录塞进超诉讼时效4年劳动仲裁书问题讳莫如深、对删除当事人7个签名问题讳莫如深、对当事人42个黑墨水签名被伪造成电子签名问题讳莫如深,证明泰兴法院建立了保护伪造笔录的长效机制。包庇两次伪造笔录的法官,等于鼓励其他法官大胆去伪造笔录、谋取非法利益多多益善,丁院长带领法官队伍走向泥潭。
四、软顶硬抗排查问题。以解决问题为导向,把解决问题贯穿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始终,是党中央确定铲除腐败的治本之策。泰兴市委要求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群众参与、排查问题要做到不空、不虚、不偏。泰兴法院对我举报的八个问题(见“泰兴法院陷在虚假诉讼的泥坑中”帖子)讳莫如深、不敢回应,在泰兴市级机关70多个单位中,法院的“中梗阻”鹤立鸡群。
习总书记要求:对一切违反党纪国法的行为,都必须严惩不贷,决不能手软。泰兴法院公开包庇违法违纪法官,忤逆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新一届党中央领导。
简评1:司法腐败是为害最烈的腐败,它毁坏社会正常运行规则、播撒邪恶的种子、使党和政府脱离群众,用暴政、乱政取代国家稳定和谐的社会主义法律秩序。
2:法院系统是司法腐败的高危区。例如:严格执行诉讼受理、立案制度,是法院做好诉讼工作的第一个纽扣,第一个扣错了,下面的扣全错。泰兴法院法官孙玉成、刘凌未经立案庭受理、虚构“一次性补贴”法律关系启动诉讼、违法审判,连续制造了两起虚假诉讼,实属全国罕见。
3:基层法院院长守土有责,对本院受理、立案第一关开始,法官突破诉讼制度笼子违法审判案件负有重大责任,对举报属实的法官连续制造两起虚假诉讼、伪造笔录问题不查、不处、不回应,从恶如崩。
九论泰兴法院丁院长从恶如崩
1 月前
0
赏
评论
还没有任何评论,你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