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懂一些心理学,最近才知道了这个案子。由于出于对心理分析的兴趣,以及心中一点使命感的驱使,花了很长时间,将网络上的大部分能找到的关于此案的信息都浏览了一遍,尤其是黑弥撒的这个帖子,我是精读过的。以我的心理分析,凶手很可能已经在这个帖子上留言。而且,也许并不惊奇,我怀疑其中的一个发言人很可能是凶手,或者凶手之一。
黑弥撒原帖位置: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free/1/1311521.shtml
网上的很多离奇的分析都会涉及一些奇怪而诡异的推理,心理学上讲,很可能只是因为人们对事件故事性的一种不自觉的渴望,一些人喜欢自己的推理能“引起注意,制造轰动,引人入胜,带来追捧”,而正是这些离奇的故事,受到了大众的选择性注意,并受到了追捧。实际上,生活和电影和小说比起来,总是很令人失望的,真实的生活总是很平庸。我再不是很严格地从统计学的观点来印证一下。我特别查过新闻,百度新闻翻了几十页,看过近几年警方破获的碎尸案,约摸95%以上是单人作案,只有极少数的有单人以上作案。如果我没记漏,就只有3个案子是单人以上作案的:云南大学的张超案,一对夫妇在自己住处肢解了10个女孩却只为劫财(这个已经很轰动了,但也只是为了劫财),还有一个是深圳一宗黑社会仇杀。在中国,估计大家和我一样,从未听说过有一宗已破获的杀人案是和神秘的宗教团体有关,或者是因为某种迷信的仪式,某个变态的团体,某种思想上的东西。所以这个案子的真相,很可能没有很强的故事性。
如果凶手是两个人或以上,那么这两个以上的人必须拥有共同的杀人目标,受害人没钱,社会关系简单,姿色一般。可以适用于受害者的动机很可能为劫色,情杀,变态杀人。我不能排除多人作案的可能性,但这种可能性涉及到共同目标问题,从统计上说,很少。
而现在再来看,我为什么分析到凶手很可能会在这个帖子上留言。我来还原一下凶手的人格(或其中一个凶手的人格)。96年的碎尸案,尸体被整齐地切成2000多片,内脏被煮熟并整齐地放好,肠子被整齐地叠放,衣物也被叠起放好,头被整齐地切割。从以上事实,得到以下的推断:
1. 凶手是一个细心而冷静的人。
2. 凶手对血腥情景的心理承受能力极强,又或者,凶手在慌张了一阵之后冷静下来,然后用理智强迫自己极其地沉稳地进行分尸(时间是足够的)。
3. 凶手能细致分尸,不显急躁,自我控制能力很强。
4. 凶手起码具有比较好的逻辑思维,有一定文化的可能很大,学生时代很可能学习理工科。
由以上的人格推断,凶手几乎不可能是一时控制不住的情绪杀人,因为根据我分析的凶手性格,凶手是冷静的。推断:
5. 凶手很可能是故意杀害了受害人。至少,杀人这个行为是经过考虑的。当然,万一凶手是情绪杀人,心理会经过一段恍惚期,但在过后,与我之后的分析也不矛盾。
一个人主动杀人以后有两种考虑:1.不想活,杀完人后就求死,或自首或自杀。2.想活,并自信自己能逃过警察的调查。显然,凶手属于第二种。
6. 凶手自信地认为自己杀了人以后,能处理好后续工作,不会暴露自己。
这个推断很好地呼应了为什么凶手处理尸体如此地一丝不苟,如此地淡定。同样地,在我看过的几十页上百起的碎尸案中,凡是有报道凶手被捕前心理状态的案件,凶手几乎都是觉得自己的处理手法很高明,自信自己不会被捕的。很新鲜的例子,合肥碎尸案的凶手,在警方大肆搜查自己所在小区事依然淡定,被捕时正在看电视喝酒吃花生米。
然后结果怎么样呢,结果是,凶手真的逃过了警方的调查,警察并不能抓到他。而这个事实,会加强凶手的两种心理:
7. 凶手对自己所作所为有优越感,自认为高明,而会将自己的行为赋予一定的意义,根据其对尸体的处理,我认为艺术化是一个很可能的意义。
8. 凶手对自己更有自信,尤其是提起这个案子的时候,甚至以此为乐。
这种心理,就是未归案的案犯很喜欢回到自己的作案现场,关注自己的案件报道的心理学原因。这种行为能扬起案犯心里的兴奋,优越和自豪,因而会主动追求这种乐趣。实际上,很多未归案的案犯将自己的罪行看做是作品(masterpiece)。举个例子,一般人如果写了一篇自认为很好的文章,都会忍不住多读几遍,尤其是这篇文章得到了外界的认可。
说了这么长,说明凶手很可能在黑弥撒的这个帖子里发过言,因为这个帖子在当时的关注率最高,人气最旺,在这上面发言的兴奋度最大,并会产生一种自虐式地坐过山车式的快感——将自己置于一定的险地,看有没有人把自己抓出来。当然,虽然这个可能性非常小,但凶手因为兴奋和自信,却会低估这种可能性。
为了严谨,那么凶手有没有可能已经改过自新了?有,毕竟事情过去十几年,凶手身上发生了什么事我们无从估计,改邪归正的可能性不能杜绝,而我刚才的分析,针对的也只是凶手在案发时和案发后一段时间里的心理分析,长期的话,我不能保证,只能说凶手改正心态的可能性偏少,所谓禀性难移,要发生令凶手品性大变的事件,可能性不大。
按当时的凶手的犯案条件,我们知道:
9. 凶手有独立的住所。相对的封闭,才能让凶手放心将作案时间拖至一个多星期,并且细心地切割尸体。
10. 由此推论,凶手至少当时18岁以上,已独立,但根据前面分析的心理特征,那么在统计学上说,18岁就是异常值。所以更准确地猜测是,凶手在25岁以上。
所以,几乎可以肯定,凶手在当时的心智已经成熟,日后品性更改的可能性很小。
说到改过自新的问题,这里穿插一段关于雪衣女的分析。雪衣女自称自己是凶手,并说自己已经在忏愧,多做善事,并改过自新。表面上看,没什么问题。但仔细分析,她有很大破绽。也就是,她说她一直将受害者的遗骨藏于床底。我一看到这一句话,立马就判断她是假的凶手。因为:一,如果她已经忏悔,觉得对不起受害者,她应该安葬受害者的遗骨(所谓入土为安);二,更重要的一点是,如果她已经忏悔并觉得良心不安而要不断做善事来化解的话,她根本不可能将遗骨留在身边,更不可能在床下!因为床是人最私密的空间之一,遗骨意味着它提醒你犯下的事情,令你良心更不安,你不可能安睡。所以,雪衣女是假的,只不过是一个想吸引注意力的人,而雪衣女这个名字,很可能是看了其中一种说法而有意改的。而且还有一点,一个乞求别人放过自己的人是不会改这种引起别人怀疑的名字的。
好了,既然从心理上,我们分析出凶手很可能已经在黑弥撒的帖子上留言,那么他的留言应该是怎么样的呢?首先来总结一下,看帖子的人大概有哪几种心理:1.旁观者心理(看客);2.参与者心理(推理案情,提出假设);3.纠错者心理(对一些发言的错误忍不住纠正);4.表演者心理(借题写小说,诗词或片段);5.知情者心理(知道当年一些情况的人)。上面我分析过凶手的人格特征和性情变化,大家不难推测,凶手极可能以4.(表演者心理)的姿态出现,其次以纠错者的姿态出现,再次以知情者的姿态出现。其他的两种姿态应该说对凶手的心理吸引力不大。那么,凶手最可能发几贴呢?一贴。因为:1.凶手是不想暴露的,而且是个细心谨慎的人;2.凶手发帖旨在满足自己的心理兴奋点,达到目的即止,并无兴趣版聊;3.言多必失,以凶手之谨慎,应该避免;4.凶手会以马甲发言。
嗯,说了这么些特征,一些没什么可疑的人物可以排除了。首先我说说,黑弥撒和很多的。我为了方便,将他们两放在一起说。黑弥撒发这篇帖子,与其说他是在推理,还不如说他在讲故事。他加入了太多个人的想象——很多的随后很快地指了出来,并推断他很可能就是凶手。而后面的讨论基本围绕着黑是凶手来进行的。纵观怀疑黑的观点,有如下几个理由:1.黑突然提起了一件久已无人关注的事件。2.黑描述得太仔细,太真实。3.黑的名字和空间灰暗。这几点,在我分析完黑的性格后,也许一点都不奇怪。首先,黑弥撒在遭到怀疑后公开了自己的qq,并声称可以视频,我看到这就认为他并不是凶手。如果他是凶手,这种行为等同自杀,因为暴露私人信息尤其是相貌是逃犯的一个大忌,而且后面事实证明了,黑果然被警察带走了调查。
我对黑弥撒的性格分析:在后页里看到黑和另一个网友的对话,具体的内容大家可以在原帖里面第三页找到,我就不贴了。大家注意到,黑的q名叫独行侠,这可谓很好地概括了黑的性格。空间灰暗,关注没人关注的灰暗事件,而且在对话和发帖中语言简练,从来都是陈述语气,给人一种酷的感觉。这正是“独行”。关注一件陈年案,想为冤魂尽自己一点努力,这正是“侠”。所以对黑的怀疑1和怀疑3就应该可以解释了。再来看看怀疑2,即很多的对黑的文本分析。很多的分析的非常精彩,过程完全没错,但是结论忽略了一点:这样过于故事化的推理,除了可能是因为作者就是参与者以外,还有另一种可能,就是作者为了更仔细的进行推理,一般会以自己来代入角色,黑把自己带入了凶手的角色,便不自觉地把自己的一些个人的东西带进了推理结果——摇滚乐,神秘团体等等作者自己爱好和关注的东西。而这也就是解释了为什么黑弥撒在对凶手性格的描写上毫无贬义,因为他可能更多的在描写自己。总的来说,黑弥撒的投射推理犯了一个错误:过度代入角色,没有在分析时跳出来保持客观,以致推理变成了过度的个人发挥。其实站在今天这个时点,也没必要对黑进行这么一番分析来辟除他的嫌疑,因为警察已经找过他了。
好了,我再来分析一下很多的。很多的出现在黑发帖不久,在帖子靠前的位置就写出了几千字逻辑严谨的评论,很有水平。所说内容大家可以去看原帖第一页,具体概括见上一段的内容。很多的,他基本也不可能是凶手。第一,他的发言很靠前,我们可以理解为,回帖靠前的人基本都是由于偶尔路过而进入帖子的,其中就有凶手的可能性太少,凶手的发言,应该会在这个帖子受到关注之后。第二,如果很多的是凶手,其发言并不会对其带来多少心理上的兴奋,以很多的的逻辑,除了想嫁祸给黑,没有更多的动机将自己暴露在第一页。第三,如果很多的是想嫁祸给黑,他根本犯不着这么做——黑的推理离奇离谱,对破案没有什么帮助。第四,如果他真的要这么做,他应该以马甲发言,而他似乎没有。所以我们可以将很多的发言动机理解为:一种表现自身知识和刹那思维火花的欲望(这就是很多的最后自称的无聊)。
今天先到这,关于揪出凶手的推理先放一下。毕竟我也是有职业在身的人,而且也想更详细逻辑更严谨地写出推理的详细过程,所以不宜草草结文。这样也可以让大家发挥下主动性,根据推理出来的一些凶手的人格特征来推断疑犯。如果大家反应还可以的话,自然也给了我更多的动力去精研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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